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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任务:管理全县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落实农业综合开发的政策、项目及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管理和安排地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及中央、市追加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组织检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执行情况。其职责如下:
(一)负责落实农业综合开发的方针、政策。及项目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县农业综合开发总体规划,审批各乡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实施计划。
(二)统一管理和安排国家、市、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编制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农业综合开发的中长期计划,年度预算和决算;办理中央和地方财政农业综合开发年度拨款借款工作;管理回收到期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农业综合开发有偿使用资金。
(三)组织考察评估各乡镇申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检查再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执行情况,对竣工项目组织验收。
(四)汇总全县农业开发项目和资金统计报表,分析项目计划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会同有关科室监督检查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负责管理农业综合开发系统信息资料,搞好农业综合开发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六)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与市局协调处室:农业处、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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