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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科


    主要任务是:落实财政监督政策和制度,拟定全局年度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组织检查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重点违反财经纪律案件;监督局内部各科室预算编制和执行过程中财政法规、政策和制度的执行情况;组织协调财政法规、规章草案的审核上报,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代理工作;信访工作等。主要职责:
    (一)落实财政监督政策和制度,拟定全局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参与局内拟定的财政法规制度中有关财政监督的条款,协调财政监督部门与其它经济监督部门的工作关系。
    (二)组织局内有关科室参与财政部和市局布置的全国性专项检查、全市性重大监督检查活动和市级大额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三)对区级预算草案的编制原则、制定依据等财政行为进行审核监督。检查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和效益情况。
    (四)对审计机关在局内财政财务审计中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监督落实。会同有关科室制定局内业务科室岗位操作规范,建立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
    (五)对财政局内部各科室,局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执行情况实行内部审计,测定各业务科室、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检查内部审批程序执行情况。
    (六)组织协调财政管理方面法规规章起草工作并负责审核上报,审核财政局内部各科室拟定的财政规范性文件。
    (七)负责对财政行政处罚的决定进行初步审查,审核委托财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文书;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受理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对财政执法的申诉和检举。办理财政行政复议、应诉事宜。
    (八)受理对违反财税政策,法令制度的重大举报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各类违反财经纪律、财税政策和财务会计制度的检查处理及违纪款项的收缴入库工作。
    (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制宣传及开展维护财经纪律的宣传教育。
    (十)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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