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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科


    主要任务:参与编制社会保障预算草案;合同分管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预算安排和专项资金支出预算;负责监督归口部门预算的执行;负责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收入支出;对分管部门预算外资金的收支进行管理、监督;落实社会保障财务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效益的考核;审核批复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决算,其职责如下:
    (一)掌握分管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行业发展规划。研究并提出财政支持社会保障事业的政策建议,负责有关社会保障政策的协调工作。
    (二)指导分管部门和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的建议;审核提出分管部门和单位有关追加预算的意见,配合预算科审核社会保障预算,编写预算批复说明;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及时批复所属单位预算。
    (三)协助分管部门和单位建立财政支持的项目库,组织可行性研究,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和顺序,会同分管部门和单位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和预算定额,研究下年度事业发展的重点,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需考虑的主要因素,负责审批分管部门年度决算。
    (四)配合有关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开展社会保障基金征缴工作,监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收入金额缴入财政专户,协调组织社会保障基金正常发放。
    (五)监督和分管部门和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组织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效益考核;审核分管的社会保障部门和单位的财务决算。
    (六)落实执行北京市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残疾人就业、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等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标准及相应财务制度,负责管理社会保险基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组织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
    (七)对分管部门的预算外资金收支进行管理监督,管理财政安排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
    (八)负责分管部门国有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报损、划转、转让等工作。
    (九)完成成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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