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要任务是:协调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的报告和文件;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统一管理财政信息、宣传、新闻和调研工作,负责公文收发、档案、值班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
(一)根据区委、区政府及局党组的统一工作安排,负责局内政务的综合协调和服务工作。
(二)负责起草和修改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拟定全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拟定和修定局内科室的职能界定方案。
(三)负责组织研究和拟定财政改革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
(四)负责全局性各项会议及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的组织工作,办理局党组、局长办公会决定的各项具体工作。
(五)负责财政信息的组织、利用和管理工作,编辑《平谷财政信息》刊物;负责向财政部、市财政局及区委、区政府报送重要信息。负责局内财政新闻宣传工作。
(六)组织协调财政系统的调研工作,研究拟定年度调研参考课题,并组织实施,提出调研成果转化的建议。
(七)负责机关公文的收发,运转及机要文件的管理,负责公文稿的审核,公文办理的督查,催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各项事项,组织和督办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工作。
(八)负责机关档案管理,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负责全局归档案卷的接收、整理和借阅工作。
(九)负责《财政年鉴》的撰写工作。
(十)负责局机关经费预决算工作,拟定相关财务管理办法,管理各科室业务费开支情况,在资金上保证全局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
(十一)负责社会综合治理工作及局机关值班安排,检查工作。
(十二)负责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组织和督查有关科室的信访处理情况;负责全局的保密工作。
(十三)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