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2008住房公积金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房公积金管委[2008]1号)文件精神,经区政府批准,自2008年7月1日起,我区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由10%调整为12%。经过测算,区级预算单位2008年7月-12月份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提高2%共增加支出440万元,目前,预算科已完成预算追加工作。 预算科 2008年7月1日